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主要原因是为了圣言。这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神性真理教导我们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还教导我们当如何生活、当相信什么才能使我们进入天堂,从而进入永恒的幸福。若没有一个启示,因而在这个星球没有圣言,所有这些事完全不为人知。然而,人如此被造,以致就其内在而言,他不可能死亡。仅凭属世之光,无从知道有关主、天堂与地狱、人死后的生活方式,以及作为人获得属灵和永恒生命手段的神性真理的任何事(AC 8944, 10318-10320)。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被证实:许多人,包括有学问的人,都不相信它们,尽管他们出生在有圣言的地方,并且在那里通过圣言接受过有关这些事的教导(AC 10319)。因此,有必要从天上得到启示,因为人类生来注定上天堂(AC 1775)。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10436.“用大能和大力的手”表凭神性能力。这从“大能和大力的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大能和大力的手”是指神性能力(参看7188, 7189, 8050, 8069, 8153节)。这些话和此前那些话的含义从内义上的思路清楚看出来,即:尽管以色列民族的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事物,以至于他们的心智根本不可能被提升到更内层,但一个教会的代表仍能建立在他们当中,圣言仍能在那里写就,这些事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凭神性能力通过他们所感兴趣的那些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而与天堂的联系仍是有可能的;因此,一种与他们若同时对内在之物感兴趣将会有的情形相类似的效果是能够实现的。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前面关于该民族的说明(10396节提到的地方);通过他们的外在仪式,也就是内在事物的代表,凭主的神性能力而与天堂的联系是存在的(4311, 4444, 6304, 8588, 8788, 8806节)。
要知道,教会之所以为教会,凭的不是外在敬拜,而是内在敬拜;因为外在敬拜是身体的敬拜,而内在敬拜是灵魂的敬拜。因此,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不过是身体动作,因而是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的敬拜。教会成员通过敬拜的内在事物与天堂相联系,对他们来说,外在形式充当内在事物可以停靠于其上的一个基础或层面,就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那样。当一切事物都像一座房子立于地基之上那样停靠时,一切都是完整而牢固的,整个人都被神性掌管。
古教会成员就是这个样子。一个代表性教会也是这个样子,因此被主接纳,这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对它的描述就包含在摩西的歌中(申命记32:3-14)。但这样一个教会不可能建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原因如前所述,即:他们的内层是污秽的,因而完全违背天堂良善和信之良善,也就是敬拜的内在事物。因此,当他们如此顽固地坚持他们要进入迦南地,而这相当于代表教会时,主规定,通过他们纯粹的外在代表与天堂的联系当变得可能。因为一切敬拜的目的是与天堂的联系,以及主通过这种联系而与世人的结合。这些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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